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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期食品的认知误区
发表于:2011-06-15 10:31     游览量:2052    评论:0

    误区一:保质期=保存期
    保质期又称最佳食用期,国外称之为货架期,指食品的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,保持品质的期限。在适宜的贮存条件下,超过保质期的食品,如果色、香、味没有改变,在一定时间内可能仍然可以食用。而另一种叫保存期,即产品可食用的最终日期。在保存期之后,食品会发生品质变化,产生大量致病细菌,如果食用,则有可能导致食物中毒和急性传染病。所以,过了保存期的食物,必须做丢弃处理。

    误区二:不浪费就是“美德”
    很多人认为,食物过期后只是口感变差、风味改变、质量下降,只要没有严重发霉变味,就应该尽可能吃掉,避免浪费。
    节约固然是美德,然而这种“美德”却容易伤身。比如水果放置时间长了,会出现部分腐烂变质,各种微生物就会不断加快繁殖,产生大量有毒物质,这些有毒物质会向未腐烂部分继续扩散,即便吃的是未腐烂部分,其中的毒素依然会对人体呼吸、神经等系统形成威胁。还有糖果、薯片、方便面等,由于高糖分、水分含量少等因素都会对细菌的滋生等变化有所抑制,因而,过期后,看上去也还很正常。吃了这些貌似正常的过期食品,后果也很严重,比如过期方便面,其引起的化学变化在体内蓄积,将更容易使细胞癌变及引发慢性病。

   误区三:冰箱等于保鲜柜
   有些人以为,只要把食品放到冰箱里就不会变质。事实并非如此。首先,很多微生物繁殖的适宜温度范围在4℃—60℃,而大部分冰箱冷藏温度并没有达到4℃以下,即使达标,也只能延缓细菌的生长繁殖,却并不能杀灭微生物。 此外,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往往会发生冰晶析出、裂缝、粘连等现象,而反复冷藏,并且生熟食物交叉放置,不但影响口味,还易引发食物变质。而一些速冻食品更不能长期冷藏,反复冷冻导致维生素缓慢分解损失,最好在出厂日期后一月内吃掉,谨防引起胃肠疾病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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